甲方(售房人):乙方(买房人):见证人: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此面积不含地下室面积);(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第三条乙方在 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 时由甲方退还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