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存量房交易计税参考价格查询界面http://www.szpl.gov.cn/zxbs/xxcxfw/jsjg/自2014年7月1日起,房产评估价的查询方式有所改动,查询网站变更为www.pgzxfj.com,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自2014年7月1日起,房产业主可登陆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网站www.pgzxfj.com,查询自有房产的评估价。市规划国土委、市地税局网站的计税参考价格查询接口停止使用。市规划国土委提供的“存量房计税”移动APP同时停止使用。
二、业主在查询房产评估价时如有疑问,可到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设在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的咨询窗口或拨打电话0755-22382342,13751028960向市房地产评估发展中心进一步了解相关事项,评估中心将为纳税人提供专业的讲解、答疑和辅导等便民服务。联系地址:罗湖区北环大道1022号金湖文化中心大厦3楼存量房评估价咨询7、8号窗口。
存量房按照评估价格征税将进一步增加房地产交易的赋税成本,并最终转...与此前业内猜测的方案有所不同的是,此次公布的评估价核定。
房产免征契税计算方法
1、调档费:150元(存量房)或80元(房改房)
2、评估费:评估价的0.5%
3、契税:评估价的0.75%(面积在120以上按3%征收)
4、交易费:建筑面积×3元/(存量房)建筑面积×1.5元/(房改房)
5、印花税:评估价的1‰+5元
6、申请:80元
7、土地出让金:评估价的0.5%(房改房)
8、土地增值税:评估价的1%网上报价,仅供参考。
存量房是指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存量房交易,通俗地讲就是二手房交易,是指通过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再次买卖。存量房评估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又称应用房地产评估技术对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进行评估,是指根据税法规定的计税原则,采用科学的估价方法,评估纳税人申报的存量房交易价格准确度,对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依照相关规定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
具体技术路线:一是选定基准房屋;二是按照成片、连续、同质等原则,划分成若干评估分区,通过市场调研、交易比对等方法,利用交易样本数据,得到各区域基准房屋的评估值;三是确定基准房屋的修正系数。修正因素包括建成年代、房型、楼层、朝向等要素;四是通过修正因素产生房屋交易价格估值;五是将房屋交易价格估值下浮一定比例,作为存量房申报价格评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