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现居住地居住证受理点填写《长沙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申请材料。2、经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缴费、取得办证回执。3、在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领取居住证。个人以从业提出申请的,仍需用人单位提交电子数据,未提交电子数据的,发给《长沙市临时居住证》。二、用人单位办理流程:1、用人单位凭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注册号到所辖地的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窗口或公安机关的居住证受理点进行网上立户,领取系统用户名和密码,同时领取或从网站下载《长沙市居住证申请表》。2、分发表格,指导员工填写,并要求员工在表格背面粘贴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数码照相回执,申请人为20—49周岁已婚育龄妇女的,还需粘贴计生报告单,收回《长沙市居住证申请表》并校对相关信息后在相片处加盖骑缝公章。3、在长沙市辖区内就业但居住在长沙市辖区以外的员工,用人单位可以为其申办长沙市居住证。该员工的居住地址及编码,采用该员工在长沙市的办公地址及编码。4、用人单位工作人员登录长沙市居住证/就业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如实录入申请人信息。5、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在系统的居住证办理模块中通过系统提供的查询功能列出要申报居住证的人员并提交,同时打印办证清单。6、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到所辖地居住证受理点递交清单及申请表格等相关资料,统一缴纳办证费用。受理点受理后打印办证回执。7、用人单位按预约日期或之后凭回执到原受理点领取居住证。
凡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拟居住三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应当于居住之日起三日内申报暂住登记。拟在长沙市居住三十日以上、年满十六周岁并有固定居住(租住)住所或稳定职业的流动人口,应当申办居住证。十六周岁以下和非长沙市户籍学生可以申办居住证。
办理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住所证明(由居委会出具,居住集体宿舍可由单位出具);3、婚育证明(育龄妇女须提供);长沙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程序4、近期彩照1张;长沙市居住证照片要求5、《长沙市居住证申请表》(到所属居委会申请时现场领取并填写)。6、申请办理有效期为3年、5年的居住证,还需提供长期工作合同或房屋租赁合同。
长沙市办理居住证所需要的证明材料: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其中育龄妇女还应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材料;2、仿佛租赁合同(要有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信息)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3、已购买房屋证明、房产证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单位用工证明包括法人的相关信息。上述2、3、4项只需提供其中一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