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经济适用房办理流程:
1、领表。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领取《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表》。
2、申请。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3、初审和公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并在社区公示。
4、复核。市国土房管局各区分局会同区民政局复核并评分。
5、批准和公示。市住房保障办会同市民政局复核并在市国土房管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市住房保障办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3年的准购证明。
6、轮候。市住房保障办应当将取得购房资格的申请人按照得分高低排列轮候顺序;分数相同的,通过摇珠方式确定轮候的先后顺序。
7、配售通知。市住房保障办根据房源情况,并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配售通知。
8、选房。接到配售通知的轮候人可根据配售项目房源情况选择购房或继续轮候。
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应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领取《汉中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核定表》(以下简称《核定表》,《核定表》按统一格式印制,见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1.申请人到街道办事处领取经济适用房申请表格并递交申请资料
2.街道办事处初审
3.初审公示
4.街道办事处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
5.区建设(住宅)局复审→住宅售房中心终审
6.终审公示
7.住宅售房中心校对、补充和更正有误的申请信息
8.打分、排队
9.终榜公布
10.申请人领取自选房号通知单
11.申请人自选房号
12.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认购协议书
13.申请人交纳购房款
14.申请人签订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