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六个步骤:第一是申请:借款人持以下证明文件到贷款经办网点填写申请表:1有效身份证件;2婚姻问题证明;3质押、抵押证明文件,以保证人提供担保的,须有担保证明文件。第二是银行审贷:银行对借款人担保、信用等情况进行调查,按程序进行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通知借款人。第三是签约:借款人的申请获得批准后,办理以下手续:1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相应的担保合同;2办理公证、保险、抵(质)押登记等手续。第四是发放贷款:招行在借款人办妥相关手续后,将贷款发放至借款人个人账户并依照借款人的委托将贷款划付相关的收款方账户。第五是经调查、审查、审批同意后签订借款合同,贷款行代理办妥登记、公证手续后,将款项存入售房商账户(保险采取客户自愿原则),并通知客户取合同和到售房商处办理购房手续。第六是贷款行代理缴纳契税、领取契证、办妥房地产权证及住房抵押登记手续,收费严格按各有关办理机关的收费标准执行,不收取任何代理费,借款人应该提供办理以上手续所需的一切材料。贷款归还后,贷款行注销抵押物,并退还给客户。
买房手续主要有以下几种:户口本
2.身份证
3.收入证明(贷款银行提供的制式范本)
4.工资卡或收入银行卡的流水账单要有银行盖章
5.学历证书
6.首套房证明(到买卖房产的所在区县房产交易中心开具)
7.无贷款证明(到当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开具)
8.如是非本地户口需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