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政策有这些:
1.预计4月份就能够如期实行新政策了。新政策的推出意味着,即使一户家庭中孩子名下有房产,或孩子与夫妻二人有联名房产,夫妻二人再购房时,也不能再享受首套购房税收优惠。”
2.明确将“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纳入二套房界定范围,而在此之前,“户(家庭)”的界定标准主要是指“夫妻”,并且对夫妻购房如何区分“首套房”也未做严格规定。
首套房与二套房的界定标准,我行严格执行国家贷款政策,因各地情况略有差异,实际当地详细规定,请您直接联系当地分行咨询确认。
以家庭为单位,北京户口名下只能有二套房。外地户口只能有一套房还需要五年社保。界定标准:就是以家庭为单位名下一套房产都没有!
对于大部分购房者来说,特别是首次购房者,搞清楚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很重要的。首套房是如何认定的?契税如何交?农村的房子在首套房的界定范围内吗?一系列问题都是我们所关心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对于以上问题的解答,一起来看看。问题:
1、首套房认定是以区县为单位还是整个大重庆都是联网的。比如说,客户在南岸区有一套房子,再在渝北区买房子是属于二套房还是首套房。
2、关于在渝北区新购商品房,假如客户能够开具渝北区的无房证明,房子又是建面144以内的,契税就直接按一半征收还是先全交齐后期再退半?
3、农村的房子属于首套房界定的范围吗?官方解答:
1、首先是商业贷款中的首套房情况认定。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央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2010]83号)规定,二套房的认定是以家庭为单位,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即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拥有住房的或已使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的都属于二套房。
2、依照你的来信情况,假如在南岸区有一套房,在渝北区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可以开具在渝北区无房的证明。二套房和首套房认定还需依照你的银行房贷情况予以确认,实际情况你可向您申请贷款的银行咨询。依照《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政策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渝财税发[2010]83号),个人购买住房(“别墅”除外),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或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契税减按1.5%征收。其中,对个人购买单套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减按1%征收。实际的契税缴纳相关证明以及契税征收方式请向房产所在地的主管地税部门进行咨询了解。
3、农村的房子不属于首套房的界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