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按揭房的实际权属分析婚前按揭房的归属既要考量首付款支付的时间,也要考量支付首付款的资金来源。在离婚诉讼中,对婚前按揭房的司法处理有很多复杂的情形,实际有以下四种:
1、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前取得房产证,产权人为购房人一方,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由于支付首付款时间和房产证取得时间均在婚前,另一方的名字也未体现在房产证上,表明双方不存在房产约定,房产的权属在婚前已经确定了,在这种情形下该房产属于婚前首付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后登记房产权属并取得房产证的情形。由于房产证的取得是婚前支付首付款一方的物权期待权实现成现实的物的过程,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前按揭房的权属就已经确定了,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的共同还贷不改变权属的性质,因此在这种情形下该房产也属于婚前首付方的个人财产。
3、婚前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未与银行办理按揭并支付首付款,直至婚后才以自己的财产支付首付款,并登记于自己一个人名下的情形。在这种情形下,由于支付首付款的时间在婚后,该按揭房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双方共同购买,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首付款为共同出资,在这种情形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该房产在婚前属于按份共有,婚后由于夫妻关系的特殊性,转化为共同共有。期望对你有用
婚后还贷形成的房产价值及其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此前的是房产证上署名人的婚前个人财产。
房产证上加名字是没有意义的;假如是婚前财产就是属于你个人财产,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也还是个人财产假如是婚后买的,本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无所谓加名字了
题主好,
1、假如结婚前房产证上是男方父亲的名字,结婚后房产证上的名字仍然是男方父亲的,那么这是属于男方父亲的个人财产,离不离婚男方或女方都无权要求取得;
2、假如结婚前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结婚后也仍然还是男方的名字,那么这就是男方个人的财产,离婚后女方无权要求取得;
3、假如结婚前房产证上是男方父亲的名字,父亲在男方结婚后把房子过户给男方,假如没有明确说明的话,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要求分得一半;
4、假如结婚前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结婚后男方把房产过户给男方父亲,那么房子是父亲的个人财产,离婚时男方或女方都无权取得。这样清楚了吗?简单地说就是男方结婚之前的个人财产是属于男方个人的,不因结婚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两人之间有相关的协议。不过假如房子是男方老爹的,结婚后赠予男方,无论是只写男方的名字还是男方女方的名字都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在赠予协议上写“只赠予男方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