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各省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法定要求,是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重大部署,是依法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土地规范流转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