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可以的,8月1日起,福州将允许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福州市**常务会议日前已经原则上审议通过《福州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 据了解,福州市从1998年开始推行经济适用房保障制度,目前累计销售经济适用房约28000套,2007年6月起就暂停办理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开始盘算着卖掉旧房,以购买面积更大的住房。 根据刚通过的《福州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办法》规定,凡福州市五城区内,于2007年6月7日前购买,且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在房屋所有权人补缴土地收益价款后,可上市交易。土地收益价款按申请时所在土地级别相对应的基准楼面地价的10%缴交。 福州业内人士认为,解禁后经济适用房在二手房市场的短时间倒手率将会增加,但其冲击总体上不会很大,因为绝大部分房源不可能马上就交易,而是有一个逐渐放量的过程。同时,经济适用房的解禁会刺激一部分有改善型需求的业主“卖小换大”,这对福州楼市应当是一个利好消息。
经济适用房可以卖吗:
1.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出售提醒: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