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还可以再购1套;已拥有2套住房的不可以再购买住房。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市没有住房且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能够提供累计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天津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天津市范围内购套住房。在天津市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以及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不能提供累计1年以上在天津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就不可以在天津市购买住房。
2、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范围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一是全部家庭成员为天津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二是家庭成员之一为天津市户籍居民的家庭;三是驻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的家庭。
3、限购政策施行时间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4、限购区域范围全天津市区域范围内。
5、限购住房种类新建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A:天津市(茂兴)建材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精品街101-110号B:天津华宝建材有限公司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泰丰路99
天津市房屋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天津市政府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的方针政策,拟订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负责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