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政策,对保障房家庭承租公租房的,将实行租金补贴。补贴对象、标准根据承租家庭收入水平、家庭人口及保障面积标准等因素确定。也就是说,将来保障房家庭实际所需要支付的租金,是标准租金减去了补贴。 此外,过去不少家庭在市场上租房,由于不是正规出租,未进行备案登记和缴税,因此无法提取公积金支付租房费用。而公租房承租的家庭,则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用于缴纳房租。 根据相关部门的研究测算,向原廉租房家庭发放住房补贴的最低限有可能定在每月550元,最高限有可能定在每月1500元。 以目前测算的租金补贴标准,廉租房家庭租住公租房,除去补贴后实际缴纳的租金,与原先租住廉租房缴纳的租金完全相同。而且公租房采取的装修水平肯定比廉租房高。 对于承租公租房的非京籍人员,并没有租金补贴的政策。邹劲松表示,公租房对于本市居民来说,主要体现住房保障职能。对于外省市来京人员,公租房主要是体现对他们解决暂时居住问题的支持。
公租房租金收入包括公共租赁住房住宅和非住宅(含商业用房、车库及其他设施等)租金;按规定加倍收取的租金、租金滞纳金等。公租房租金收入纳入重庆财政基金预算管理,按照政府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缴入市级国库。市财政局统一开设“租金汇缴结算账户”,专门用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汇总和解缴。并要求执收单位在当日内将收取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全额缴入“汇缴结算账户”。
(一)可以申请减免的情况:公租房月标准租金支出超过上一年家庭月平均收入9%的部分,可申请减免。
(二)不予减免的情况:住房建筑面积超过面积控制标准的,超标增收租金不予减免。
(三)全部减免的情况:
1、享受离休待遇的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的住房(按离休干部或已故离休干部配偶本人户口所在地),提租后新增租金全部减免。
2、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或特等、一等伤残军人配偶的住房,在上一年实付租金的基础上,增租部分全部减免。
可以肯定的是,北京公租房的租金也将和廉租房一样,先根据建设、折旧、维护、运行等成本和费用,确定一个公租房标准租金,在该标准租金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