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主好,很高兴给你解答,我给你提供一些我的经验,你参照一下与经适房存在的源头审批和套利漏洞不同,住建部有关人士表示,共有产权房不仅可以保持其保障房属性,并且,即使住满5年后上市转让,购房者也要优先转让给共有产权人,也就是地方政府,由政府按市价购买产权获得完整产权。按照约定,当地政府占共有产权房30%—40%的产权,60%—70%的产权归个人。由于产权收益共享、补缴差价等因素,使得溢价大幅缩小,杜绝了共有产权房的寻租现象。北京近日也清楚表明,自住型商品房为“共有产权性质”,购买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转让的,按照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同一个时间段里,保障房从“完全产权型”转向“共有产权型”,有利于地方政府积蓄财政实力和制度保障来推进保障房建设,也有利于让市场介入、发挥市场作用。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市场总监李国政认为,当前的保障房建设模式,政府提供了财政补贴、出让金优惠等支持。而共有产权房实际上是把这些支持以共有产权的形式明确下来,使住房保障政策更加法治化。
保障房有产权,不过是共有产权,首先按份共有人共同享有一个所有权,一方共有人不单独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也就没有将其所有权对应的房产或者其使用和占有权进其次按份共有的房屋,作为行出租这一法律处分的权利。
凡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的家庭,夫妻双方应该共同签订购房合同,办理共有的房屋登记手续,房产证上也要写上夫妻二人的姓名。从今天开始正式实施的北京《关于规范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申请购房家庭在与房屋销售单位签订买卖合同时,须申请人夫妻双方共同签订,办理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屋登记手续。这意味着今后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假如是夫妻组成的家庭,应该夫妻共同办理房产证,该保障房的产权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北京的经适房、限价房的管理办法中,假如申请家庭愿意,可以办理共有产权;假如不愿意则可以不办理共有。办理共有产权的家庭很少。新规则要求,申购保障房应该夫妻共同办证、共同署名。对于已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并已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新政并未强制要求登记为夫妻一方单独所有的购房人应该“加名”。自愿办理夫妻共有产权的,可持身份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材料到房屋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性质不变。期望可以对你有用